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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1年本科高校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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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17:1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首批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20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本科高校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20〕1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2021年继续遴选认定15个左右建设基础良好、产教联动深入、办学和服务成效显著的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点(以下简称“省级重点产业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依托国家一流专业(省品牌专业)建设点,独立设置为产业学院或整体纳入产业学院框架运行、管理的二级学院均可申报。

二、立项与建设

(一)遴选程序。通过学校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省教育厅审核公布等程序,遴选确定2021年江苏省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点名单。

(二)申报限额。每所本科高校限1个产业学院申报。

(三)建设管理。省级重点产业学院的建设与管理实行年度报告、期末验收、常规考核管理制度。省级重点产业学院从立项到验收的期限为两年。建设期满后,应对照建设申报书和验收标准,从组织管理架构、教育教学管理、教学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经费投入保障、产学合作成效、人才培养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提交《江苏省本科高校重点产业学院验收申请表》,提供与验收相关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应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申报条件

(一)学院现有建设基础良好。本次申报的产业学院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正式挂牌成立,独立组建且正式运行时间不少于半年。办学定位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服务我省支柱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建立了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应用性学科专业体系。

(二)合作企业具备良好资质。合作企业(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本领域行业领军型企业,有省级以上重点研发机构,经营状况健康稳定,无不良记录,原则上有不少于 3年的校企合作经历,且共建效果良好。

(三)组织管理架构相对独立。学校赋予产业学院建设和运行管理一定的自主权限。以高校联合行业领军企业作为办学主体,建立了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有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的学院日常管理运营团队,有适应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四)服务产业发展方向明确。产业学院实行差异化建设与发展,突出学校比较优势和所在地主导产业需求,与江苏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省领导挂钩联系的30条优势产业链,如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以及大数据+、“两机”、5G、车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优势产业链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紧密对接。推动支撑地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相关的应用型学科专业建设、应用技术研究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且成效显著,能够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五)形成持续稳定投入机制。学校统筹企业投入和地方财政等经费建设产业学院,设有专项资金保障产业学院的正常运行。合作企业围绕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平台建设、创新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有必要的投入,或将行业最新的实验仪器设备、课程资源等软硬件资源投入教育教学过程,具备与培养规模相匹配的师生实习实训基地。

(六)校企人力资源共建共享。学院拥有一支满足教育教学实训需要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专家实现双向流动、双向互聘。

四、申报材料

(一)书面材料

江苏省本科高校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申报书与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用A4纸双面打印,限100页以内,经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申报书所有数据仅限于合作办学项目范围内,且应确保其真实性。涉及产业学院资金、设备等金额的,须由学校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出具有效证明(列入佐证材料)。

(二)电子材料

江苏省本科高校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申报书(附件1,Word格式、PDF 格式各一份)。

(三)材料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3月30日前送至行政楼12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压缩命名为“学院名称—2021年产业学院”,发送至电子邮箱:xzmcgjy@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孟老师

联系电话:83262050(62050)


教务处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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