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老师: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2025年“揭榜挂帅”攻关项目工作方案》文件的有关要求,2025年度“揭榜挂帅”攻关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模式
采取“公开竞标+战略聚焦”的实施模式。围绕江苏高水平大学“六高一化”主要任务、国家战略需求(如脑科学、肿瘤防治、重大疾病防治)及学校优势学科发展方向,通过公开竞标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聚焦少数关键突破口,开展限时攻关,产出标志性、引领性重大研究成果。
二、项目参与主体
(一)发榜方
由学校高水平大学领导小组(决策)围绕国家战略、学校学科建设重点及“十五五”规划方向发布榜单任务,单个榜单项目资金支持强度不超过300万元,每次发布榜单不超过4个。
高水平大学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水平办公室”,执行)牵头,联合学科办(学科对接)、人事处(人才)、计财处(经费)、教务处(人才培养)、科技处(平台建设)等部门,分工负责专家论证、合同签署、资金拨付、考核验收、人才培养统筹等工作。
(二)揭榜方
揭榜方为校内外有研发实力的科研平台/团队或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学术联合体,须满足下列条件:
申报“不设门槛”,对负责人无年龄、学历、职称及身份限制,鼓励有信心、有能力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及关键核心技术的优势团队申报,每个团队限申报1个项目领域。
针对榜单任务,具备扎实的工作基础(近3年相关领域科研成果、设备平台支撑等)、明确的技术路线和可行的研究方案,能精准对接国家战略需求与学校学科目标。
实行跨学科联合申报,须由3个及以上不同一级学科共同参与,且每个学科分配不低于20%的经费用于建设;鼓励校内跨部门、跨平台合作,深化协同创新。
支持开放式联合申报,鼓励与校外科研机构(如中科院院所、双一流高校)、企业(医疗设备/制药企业)、医疗机构(三甲医院)等协同单位合作,形成政产学研医用协同创新格局,校外协同单位需出具经费配套或资源支持承诺函。
可通过“项目特区”模式集聚人才,允许揭榜团队在攻关期间引进C类(国家级青年人才)、D类(省级高层次人才)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或跨学科骨干人才,学校按《徐州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育办法》配套人才经费、实验室空间、招生指标等政策支持。
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学术诚信,近3年无科研失信记录、学术不端行为;校外揭榜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前3名)在项目攻关期间须全职在学校开展工作(每年驻校时间不低于9个月),并签订全职服务协议。
三、2025年榜单任务
1. 麻醉与脑科学前沿研究
对接国家脑科学计划,支撑临床医学学科建设,聚焦神经调控机制、新型麻醉药物研发、脑功能修复等前沿问题,旨在突破临床麻醉关键技术瓶颈。
2. 肿瘤和免疫创新研究
面向肿瘤防治国家战略需求,推动肿瘤发生机制基础研究与免疫治疗临床转化融合,支撑肿瘤学、免疫学相关学科发展,重点研发肿瘤靶向药物、免疫治疗新方案。
3. 医技与医工交叉融合研究
聚焦生物医学工程博士点建设需求,研发高端医疗影像设备、智能诊疗器械、医学检测技术及医疗大数据分析系统,促进技术成果临床转化应用。
4. 基础和临床交叉融合研究
围绕心脑血管、代谢性疾病等疑难复杂疾病诊疗难题,促进基础医学(如分子生物学、病理学等)与临床医学深度协同,填补临床诊断、治疗技术空白。
2025年榜单任务、榜单金额、时间节点、考核指标等详见附件1。
四、项目管理程序
(一)榜单编制与发布
高水平办公室联合学科办、人事处及学术委员会,在上一年度10月前征集榜单项目,经“校内专家初评+校外权威专家论证+领导小组审议”三级审核后,形成发榜项目清单(明确战略对接目标、核心考核指标、预期成果形式等),于2025年11月面向校内外公开发布。
(二)揭榜立项
揭榜方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高水平办公室组织学术委员会、校外权威专家(含行业专家、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开展联合论证,重点评审方案可行性、团队能力、指标合理性,提出拟支持入榜项目建议。
拟支持项目经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列入“揭榜挂帅”项目计划,签订项目“军令状”并启动实施。
(三)“挂帅”攻关
揭榜方与学校签订项目任务书(即“军令状”),明确“里程碑”节点、考核要求、经费使用规范、奖惩措施、成果归属、人才培养目标及团队责任。
项目(课题)负责人在攻关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辞职或出国(境)超过6个月,确需调整的须经高水平办公室审批;团队核心成员变动需提前30日报备,且变动后团队能力不得低于申报时水平。
项目执行期过半时,高水平办公室组织“里程碑”节点检查,对进展滞后的项目发出预警,督促整改。
五、项目经费来源与预算
(一)经费来源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配套经费(总预算1000万元);校外协同单位配套经费(鼓励不低于项目资助经费的20%);其他合法筹措的项目支持经费(如企业合作经费、科研基金配套等)。
(二)预算与额度
总预算1000万元,单项目支持强度不超过300万元。经费实行“有项目才拨付,未使用/终止收回”原则,由计财处协同管控。
六、资金拨付
资助经费分两期拨付:
项目合同书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财政资助经费的70%;
“里程碑”考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合规性,拨付剩余30%财政资助经费;若“里程碑”考核不合格,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拨付剩余经费并叫停项目。
经费使用严格参照《徐州医科大学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徐医大【2025】7号)执行,校外协同单位配套经费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接受学校计财处、审计处监督。
七、其他说明
1.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确因不可抗力(如重大技术瓶颈、政策调整)需延期的,揭榜方须在到期前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附详细整改方案),经高水平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延期1年;申请终止项目的,须在到期前6个月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收回已拨付经费的未使用部分及违规使用部分。
2. 无人揭榜、不符合揭榜条件或项目终止收回的经费,纳入“揭榜挂帅”专项资金池,用于下一周期项目资助或优秀项目滚动支持,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向领导小组报备并在校内公示。
3. 联合其他单位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成果权益归属及协议签署时间等。
八、材料申报要求
1. 填写《“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书》(见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截止2026年4月30日下班前提交至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邮箱wangtingyu@xzhmu.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2.材料报送地点: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行政楼322室
联系人:王婷玉
联系电话:0516-85748426 13852441889
邮箱:wangtingyu@xzhm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1月24日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1025号